教师聘用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聘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聘用职位及期限
职位:教师
期限为一年: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教师职责:
1、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认真执行,定期向园长做工作汇报;
2、服从园长的安排,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各班教师团结合作,确实做好本园教育、保育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3、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心、细心;随时维护幼儿在园所内之健康与安全及辅导幼儿之身心发展与个别差异;
4、严格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及游戏时间;
5、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6、经常与家长联系,落实与家长双向沟通,了解幼儿与家长的需求,指导家长科学育儿。使“优质教育、愉快教学、健康成长”等得到充分体现;
7、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8、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10、乙方享有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丧假。
11、乙方应遵守本园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2、甲方对工作中确有成绩或违反纪律者,将按程序予以奖励与处罚。
13、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押金三百元。合同期满后退还。
14、因行业特性,教师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违反此条押金不予退还。
其他
1、甲乙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可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或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诉诸法律;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手机:
电话:
教授科目: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其中,试用期为两个月(续签教师无试用期)。
2.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的,可以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签合同;)
第二条:工作报酬及奖金
1. 基本工资结算。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甲方应足额支付乙方相应的课时工资。试用期内课时工资¥ 元/2小时;试用期满且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资¥ 元/月(其中含30小时课程课酬),超出30小时课程外,按¥ 元/2小时课时工资计算。因个人原因,导致基本课时30小时没上足,学校只能按实际课时数计算工资.在上班期间教师有义务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学生答疑、宣传等);(此条中所有小时均只指教师给学生的上课时间)
2. 奖金结算。如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履行本合同至期满,甲方会奖励乙方相应的奖金,奖金按¥ 20元/2小时计算,奖金于下年度教师节(9月10日)当日进行发放;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规定履行本合同至期满,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奖金奖励;(此条中所有小时均只指教师的给学生的上课时间)
3. 试用期满,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定为准。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由甲方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
1. 鉴于本行业特殊性,乙方具体作息时间为:星期一、星期二休息两个大半天;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坐班时间为14:00至22:00;星期六、星期日的坐班时间为8点到12点,下午两点到6点,但除坐班时间以外的时间里乙方应保证随时可以给学生上课,特殊情况以所在分校安排为准;
2. 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生安全以及在不损害人体的工作环境下工作;
3.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以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的规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出现的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3. 经聘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3)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本合同规定第四条4中(1)(2)(3)(4)(7)除外);
(2)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要求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鉴于本行业特殊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该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甲方,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合同后乙方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辞职带来的相关损失500到1000元(培训费等)。
7. 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
第六条: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支付赔偿金¥1000元。
2. 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视为违约,应当向甲方赔偿违约金¥1000元;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 把学生带出去上课,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生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
1.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聘用单位:(甲方)
聘用对象:(乙方)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临时代课教师。为了切实维护双方的权益,认真履行双方的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合同如下:
一、聘用期限:
二、工资福利待遇:
1、月基本工资:元。
2、校内结构工资及节日福利:与校内公办教师一视同仁,结构工资经考核后按月发放。
3、年终奖:参照职工,金额由镇政府决定,经考核后发放。
4、养老保险金:由学校和本人共同承担,其中学校承担30﹪,本人承担70﹪。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2.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3.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4.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决定是否聘用;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聘乙方;
(1)乙方违法、违纪、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岗位职责,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4)乙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5)乙方知识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养;
2.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师德规范》,遵纪守法,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积极投入教育改革,参与教育实验工作;
5.严格执行教育六项流程,教育质量教好,深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好评;
6、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为了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乙方须在正式同甲方解除聘用关系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发乙方的当月工资及年终奖金。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甲方:
华星中英文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聘用原则:自愿、公平、公正、公开
二、聘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权利及义务:
1、教师应享有的权利
A.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B.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C.指导学生的学习,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D.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带薪休假。
E.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F.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它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2、教师应尽的义务:
A、乙方被聘用后必须服从董事会及学校的统一工作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B.认真执行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对教师每学期的评估、考核。
四、聘用
应聘教师须向学校提出求职申请,经教师考评小组按规定程序审查其任职资格,教育教学法能力测试。聘用教师须经校长签字才有效,新教师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只享受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无奖金。被聘用教师工资自聘用通知日起计算。聘用期为一个学期,期限满后经考评胜任工作者根据工作需要再续聘。
五、工资发放
每月工资在次月15日定时发放,学期中间原则上不许辞工,如因特殊原因乙方需中止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校方。经查明原因后才计发工资,未经校方同意,则作自动离职处理,校方有权不发本月工资,对消极怠工,漠视校规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校方有权中止合同,解聘时不提前通知,工资算至工作当日,但校方有义务道明解聘理由。
六、工资结构
每人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700+绩效工资) +职务津贴(100)+社会保险金(100)+电话费(50)+全勤(50)+安全奖(100)+卫生奖(50)+教学奖(50)+(初中教师另加级差200)+其它(加班.工龄),教师在校工作享受包吃包住。寒暑假只发基本工资。
七、解聘与辞工
1、因成绩不佳或出现重大失误,须中途解聘教师可享受当月实际工作日工资,学校不补发工资。
2、教师申请辞工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工申请,工资计算到离职离岗日止,工作日按每月30天计算。
3、教师擅自离职,造成学校人员安排困难及其它损失,除不获任何形式奖金外,还应赔偿甲方金额为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两倍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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