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装饰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装饰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装饰合同1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工程装饰合同2供方(甲方):
合同签订地:
需方(乙方):
签订时间:xx年x月x日
本合同由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乙方采购甲方的___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采购:
乙方同意向甲方采购产品____________。
二、产品质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说明书,并经乙方验收合格。乙方在收到产品的十日内向甲方出具产品验收证明,逾期不出具合格证明或不合格说明,则视产品合格。
三、地板砖:60cm×60cm,25元/张×23000张=575000元,木工板:2870×120元/张=344400元,油漆:210桶×80公斤/桶×650元/桶=136500元
合计:壹佰叁拾陆万伍仟元整(1365000元)
四、货款支付: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货物 ……此处隐藏25718个字……增减清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详见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清单)应满足设施要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负责。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前,甲方应通知乙方,双方共同接受并办理交接手续;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6.2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详见乙方提供的装修材料清单),乙方应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检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规格不同的,应当禁止使用;如已使用,给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如因下列原因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更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
7.2如甲方未能按协议完成其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设备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期相应顺延。
7.4如因乙方未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项目资金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下列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报价中确定的总金额的%即人民币。
第二次:木工进场时,甲方支付给乙方报价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工程总金额和增加的工程金额)的%即人民币。
第三次:当电风扇灰漆进场时,甲方支付给乙方报价中确定的总金额的%即人民币。
第四次: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成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报价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工程总金额和增加的工程金额)的5%,即人民币。
8.2工程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向甲方发送相关资料..甲方在收到信息后天内无异议的,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表并签字,甲方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最终付款。
8.3项目资金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统一的收据..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收据为准
8.4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双方签字之日起12月。
第九条双方的责任和工期延误的处理
9.1因甲方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误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1)无法提供水电;
(2)无法保证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含加班);
(3)未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和设备;
(4)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建设项目;
(6)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
(7)无故迟收或懒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因乙方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予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的,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复,工期不顺延。
9.3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责任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因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成品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如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责任方应赔偿另一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9.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设计、施工和验收协议
10.1乙方设计人员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约定时间内与甲方共同审核,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加或减少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列出停止施工或增加或减少项目的原因、项目地点、时间和材料等。根据变更要求,乙方应尽快向甲方提交因变更、增加或减少费用、工期延误、材料损失和停工等原因造成的费用损失而采取的措施清单,并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回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乙方应通知甲方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期限为两天。如甲方未能按时验收货物,乙方可在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藏记录,甲方应认可乙方的自检结果..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日内接受货物,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如甲方未能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检验,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另行确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检验。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确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保管费用及相关费用。
10.6如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为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等文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由东莞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补充规定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签订后,本工程不得分包。
13.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3.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__________(签字)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