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工作合同3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合同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按照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是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还辞退劳动者的话,同样也不能免除其责任。那么劳动者要是工作一年了没签劳动合同,反而被单位辞退,此时该怎么办?请阅读下文了解详情。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建议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对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单位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此时需要从用工的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者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时,视为他们之间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是单位违法解除你的话,你还可以要求单位对你进行额外的赔偿。必要时, 你也可以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处理相关事情。
合同计量的工作总结从事合同计量工作已有一年的时间,从一名结构监理临时受命为合同计量负责人,怀着忐忑的心情开始了合同方面的工作,面对着13亿多的工程量,感觉肩上担负的责任很重很重,刚开始其实也一直在怀疑能不能胜任这份工作,会不会辜负领导的信任。在这一年的工作,遇到过很多挫折,通过请教李总,赵总来一一释疑,慢慢的对于监理合同计量这方面的工作有一些收获和建议下面从几个具体的方面谈一谈。
一.首先,从个人的的主观角度来看,由于以前从事的是结构监理工作,相对来说,工作面比较单一,出现问题的可能性也比较集中,但作为一名合同计量人员,你所面对的是整个C标段9个项目部的工作对象,出现问题的方面比较多,同时面对的也是一个新的领域,如何开展,怎么开展,落实到具体的问题上,怎么去执行,没有一个标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确实是个困难.比如说各标段的图纸工程量,需要对照图纸做一个实际工程量清单出来,但是由于标段太多,工程量太大,且有相对于我来说完全陌生的3各路标来说,确实是有难度一个人来审核图纸的工程量来做清单。其次,对于每期的监理月报来说,审核的时间太集中,每月基本上15-22号审核月报,基本上一天要审核一个标段,相对来说,工程量太大,在审核当中出现问题后的'解决问题的时间较少,导致工作很赶,会有些杂乱;同时,很多标段的立项,洽商往往是等到快报计量月报的时候才上报,这样做导致没有多少时间去现场实地勘察。
二.从立项洽商表格上报的情况来说,因为对现场的一些情况不太了解,尤其是对于三个路标,对于上报的内容只能凭附带的图纸以及现场的监理意见给以判断,不能形成自己的意见。在于去现场这一块,一方面有自己的主观没有做好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有上报内容的时间滞后的情况引起的,会出现上报的时候不知道现场什么时候做过了,也有可能不知道现场施工什么时候到那一工序,没有人通知我可以去看看相关的哪个工序。
三,从计量工作和现场质量控制相结合的方面来说。前期工作当中,计量工作没有和现场的质量工作协作起来,自我感觉是大部分情况下,计量工作是在单线单人往前走,与现场控制这块没有多少结合,没有达到通过我的计量工作和现场结构监理一起来监督管理项目部的目的。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我有一些自己的想法:
1.针对工程量太多的问题,在这个项目或者下个项目上,可以采取在前期准备工作当中,除了及时拿到招投标文件及时熟悉标段工程量情况外,提前要求各标段合同部门协同工程部门做好图纸工程量一份给我,我主要负责审核那些与合同工程量不同的地方,这样工程量相对会减少很多,同时也会对各标段的工程量总体上有一个大致的把握。
2.对于立项,洽商上报难定夺的问题,首先,我可以参加每个星期举行的工地例会,通过旁听各标段汇报情况,可以选择性的去记录下需要了解的要点,同时对于上报立项洽商的内容也会更多一些了解,会后针对专门问题找相关的部门人员去了解。
3.合同计量月现场质量控制的双向控制怎么有机结合在一起,我想可以一方面可以从立项方面入手,有立项可以直接找签字的监理了解具体情况,另一方面从审核月报方面着手,各标段负责人也要审核月报,哪里可以报,哪里需要扣除下来且原因是什么,需要标段负责给出意见。
4.从自身来说,感觉在工地学习的知识太零散,由于培训很少,没有经过系统学习,对知识点没有整体统筹起来,没有一个很清晰的脉络,这方面我想在今年即将要参加的交通部的监理工程师的备考工作中我想会有所解决,通过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机会,要充分的调动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将压力责任转化为动力,将理论知识系统化,归纳化。
以上是我对这一年的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的一些看法,我想,我们一直都在谈论理论联合实际,具体到我这个工作上,就是要看书加现场多看多问多请教,有了目标,我就要付出努力。
一家企业的员工从开业到现在还没辞退的叫老员工,也算是这企业的老人了,那为了公司干了10工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了,那么企业应否继续续签?连续工作满10年应续签合同。
老罗已经在丰台区某服装厂连续工作了14年。今年3月底,老罗的合同即将到期,厂里认为,他工作中一直表现不错,于是决定和他再续签劳动合同,老罗当场就表示同意。但厂里给老罗拿出的劳动合同文本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却是4年,而老罗向厂里提出希望能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厂里的领导拒绝了。于是老罗来到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法律人士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第一项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并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案中,老罗在厂里工作了14年,超过了法定的10年期限,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同时,老罗也要求与厂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厂里就应当与老罗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能拒绝老罗的要求。另外,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老罗所在的工厂违反了上述规定,还应向老罗支付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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